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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诉讼中,最容易激化矛盾的就是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律师会帮您分析什么样的证据有利于当事人获得抚养权,什么样的方案更加有利于孩子的学习与生活,同时,针对孩子被隐匿这类不公平的争夺抚养权情况该如何处理,律师都会给您出具法律方案。

 

Q:离婚争取抚养权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A1、经济条件和身体条件

 

抚养孩子是需要增加不少开支的,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都需要很多开支,相比之下经济条件好的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概率就大一些,但是如果一方经济条件很好,但是身体条件不行,甚至有传染病等情况,这样的情形就不太适合抚养孩子,这样的情况,对于争取抚养权就很不利了。

 

2、生活习惯、思想性格方面的因素

 

一般来说,抚养孩子的一方要考虑到能给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如果有不良的生活习惯、思想品质等,比如******,吸毒等不良嗜好,那很可能就不能得到孩子抚养权。

 

3、孩子生活学习方面的因素

 

如果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所在小区舒适便利,对孩子入学、生活较为有利,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的取证

 

如果孩子年纪较大了,通常十周岁以上,那么人民法院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通常都会听取孩子的意见,那么跟孩子做好沟通工作,使孩子愿意跟随己方生活,就十分必要了。

 

Q:孩子的年龄对抚养权判决有什么影响?

 

A2周以内的孩子,女方占优势。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婴幼儿期,需要母亲哺乳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10周岁的孩子情况特别复杂。父母双方在抚养权争夺中所有的条件都有考虑,法官会综合评估哪一方更适合直接抚养孩子。

 

10周岁以上可征求孩子的意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法律规定可征求孩子的意见。司法实践中,对这个年龄要求有降低的趋势。

 

Q: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A: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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