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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有哪些?

浏览: 时间:2020-07-15 分类:证据收集
2侵害结婚自主决定权的行为,主要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禁止寡妇改嫁和强迫寡妇成婚干涉男到女家落户干涉父母再婚一方当事人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结婚干涉不婚者成婚妨碍婚姻登记的行为等等


婚姻自由权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婚姻当事人基于法律规定和本人意志,自主决定自己 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它包括:1、结婚自由权,就是婚姻当事人依据本人的意愿决定结婚问题,不受任何人的非法干涉;2、离婚自由权,就是婚姻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离婚问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情节严重的,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有哪些呢?

 

在审判实践中,适用婚姻自主权纠纷案由的情形主要有:

  1、侵害订婚自主决定权的行为,即他人或享有婚姻自主权的人强迫、包办或强制干涉他人订婚或不订婚,或者强迫相对人与自己订婚或不订婚等侵权行为;

  2、侵害结婚自主决定权的行为,主要有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禁止寡妇改嫁和强迫寡妇成婚、干涉男到女家落户、干涉父母再婚、一方当事人强迫另一方当事人与其结婚、干涉不婚者成婚、妨碍婚姻登记的行为等等;

  3、侵害离婚自主决定权的行为,包括强制离婚、强制不准离婚、欺骗离婚等等。

  公民的婚姻自主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在此可以确定为“婚姻自主权纠纷”。对于公民的婚姻自主权受到侵害后形成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提起婚姻无效之诉或者婚姻撤销之诉,此时应当适用“婚姻无效纠纷”或者“撤销婚姻纠纷”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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